用退耕还林的土地种植其它作物是违法的。

法律分析:林地种植农作物是违法的。土地的性质是不可以随意改变的,不同性质的土地有它相应的用途。在林地里种植农作物则改变了土地用途,会违反森林法,要负法律责任的。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行政法规,如自然生态保护区、饮用水源保护区、退耕还林区、水土流失保护区、封山育林保护区、珍稀植物保护区、国家级旅游保护区等等范围内是不得进行耕作的,属违法行为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,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。临时占用林地,逾期不归还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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